唐律“义疏”中的“无罪”:表意、解释及其限度
The“Innocence”in the Yishu(Commentaries)on the Tang Code:Its Representation,Interpretation,and Limitation
中文题名:唐律“义疏”中的“无罪”:表意、解释及其限度
作者:刘晓林
第一作者:刘晓林
机构:[1]吉林大学法学院
年份:2023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152-162
中文期刊名: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唐律疏议》;无罪;不坐;勿论;立法解释;
摘要:唐律中典型的“无罪”是一种法律评价结果,相关内容皆出现于“义疏”,表达的含义是针对特定行为人无具体刑种与刑等的适用。此种表述形式及其表意特征形成于唐代制作“义疏”的过程中,但与简牍秦汉律令所见相关术语仍有比较明显的渊源关系。唐律“义疏”中的“无罪”多用作解释“不坐”与“勿论”,意图在于“更新”甚至“替换”沿袭前代而来的立法语言,由此实现立法者的特定意图。“无罪”包含的理论旨趣说明立法者自发产生了针对行为人进行多层次评价的理论追求,但“义疏”中以“无罪”对相关术语的解释一方面以其表意为限度,另一方面也无法超越传统刑律的立法体例。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收录:BDHX:【BDHX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