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雇佣救助费用和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之间的关系
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Employment Salvage Payment,Maritime Lien and General Average
中文题名:论雇佣救助费用和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之间的关系
第一作者:司玉琢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116026
年份:2023
卷号:34
期号:1
起止页码:3-13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雇佣救助;“无效果,无报酬”;船舶优先权;共同海损;
摘要:雇佣救助是指救助双方约定,不论救助是否有效果,被救助方均需按约定的费率或金额支付固定救助费用的行为。雇佣救助费用和公约救助报酬在法律性质、计酬原则和支付条件上存在根本的差别。雇佣救助请求权不宜享有船舶优先权,但可享有一般法下的留置权,在符合共同海损构成要件时,可以列入共损费用进行分摊。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