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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性规定所具有的统领地位    

Governing Status of Principal Rules of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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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行政处罚法的原则性规定所具有的统领地位

作者:张祺炜 王锦辉

第一作者:张祺炜

机构:[1]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年份:2023

期号:35

起止页码:92-95

中文期刊名:人民司法

中文关键词:行政处罚法;原则性规定;自由裁量;危害后果;执法领域;社会公共利益;市场主体;裁判要旨;

摘要:【裁判要旨】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不应拘泥于具体执法领域的法律法规,而是应处理好行政处罚法与特别法、法定要件和自由裁量、市场主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教育与处罚等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轻微且没有危害后果不罚、首违不罚、没有过错不罚等基本原则,以及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免罚清单的适用,从而作出合法、合理的行政处罚。

分类号:D92[中国法律]

收录: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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