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海牙规则》之回顾与启示
作者:胡正良
第一作者:胡正良
机构:[1]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上海201306
年份:2024
卷号:35
期号:3
起止页码:19-31
中文期刊名:中国海商法研究
中文关键词:《海牙规则》;法律国际化;国际条约;混合制度;《海商法》修改;
摘要:《海牙规则》是船货双方利益妥协的产物,以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则为宗旨,具有调整内容的限定性、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则内容的明确性之特点,其实施至少在20世纪60年代基本实现了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国际化,且对当前这一领域的国际化仍然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汉堡规则》和《鹿特丹规则》采用的承运人责任规则超出海上贸易实际需求,以及在上述特点方面存在不足,是其未能发挥实现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国际化作用的主要原因。在正确认识海上货物运输条约与国内法的关系、立法的共性和差异基础上,中国在对参加《鹿特丹规则》持谨慎态度的同时,应当在《海商法》修改时积极借鉴或吸收该规则中合理和成熟的内容,优化《海商法》第四章采用的“混合制度”。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CSSCI:【CSSCI_E2023_202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