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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海商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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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中国海商法的基本原则

作者:陆佳微 胡正良

第一作者:陆佳微

机构:[1]大连海事大学;[2]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系

年份:2006

卷号:0

期号:1

起止页码:1-19

中文期刊名:海大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研究;法律;部门法;基本;原则;海事;海商法;

摘要:一、引言任何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当一定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构成一个法律部门时,就会形成该部门法的基本原则。海商法作为一个部门法也不应例外。我国海商法历经多年的发展,在实践中已逐步趋于成熟,但对其基础理论的研究却相对薄弱,对其基本原则的研究更是几近空白。本文旨在通过对海商法的调整对象、特点和价值等相关基础理论的研究,并参考民商法及相关国际条约和惯例,总结出海商法的基本原则,以利于成熟、完善海商法学科,并有助于我国海事立法活动和海事司法实践。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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