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劳动关系之认定
Recognized Labor Relationship between Insurance Companies and the Sales Staff
中文题名: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劳动关系之认定
作者:侯玲玲
第一作者:侯玲玲
机构:深圳大学法学院
年份:2015
卷号:0
期号:11X
起止页码:51-55
中文期刊名:中国劳动
中文关键词:保险代理;劳动关系;从属性;
摘要: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通常签订保险代理合同,但司法实践中存在保险代理关系与劳动关系之争议。张某诉生命人寿江苏分公司一案中,一审法院认定当事人是劳动关系,而二审法院则认为是保险代理关系。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劳动关系的确定不能简单凭借一纸合同,应该从判断劳动合同三要素标准依次判断,即合意性、报酬性质以及从属性依次判断,以从属性判断为核心。某些混合了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因素的契约本质判断,如员工制代理人合同,原则上应取决于劳务提供者实际给付义务的着重点是否具有从属性。若给付义务的着重点具有从属性,无论名称,都应认定为劳动合同。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D922.5[劳动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