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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法与政治文明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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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公法与政治文明

作者:姜明安

第一作者:姜明安

机构:北京大学公法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71

年份:2003

卷号:20

期号:3

起止页码:62-70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法;政治文明;公权力主体;权力监督;人类共同体;公权力;

摘要:公法是调整公权力主体与人类共同体成员的关系以及公权力主体相互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政治文明的主要标志是公权力代表共同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发生作用,在法律(公法)的规范和控制下正当、合法、有序地产生、取得、转移、分配和行使。公法对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作用是:界定公权力的范围、确定公权力主体产生及公权力转移、交接和取得的程序;在各公权力主体之间分配公权力和协调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规范公权力行使的条件、基准、方式和程序;确立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公权力相对人提供权利保障、救济机制等。

分类号:D90-05[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3】;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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