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是宏观调控的合适场域吗——基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审思 被引量:1
Whether Tax Law Fit for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Consideration Based on Regulation of Real Estate Market
中文题名:税法是宏观调控的合适场域吗——基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审思
作者:侯卓 吴东蔚
第一作者:侯卓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3;[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武汉430073
年份:2019
卷号:0
期号:7
起止页码:114-124
中文期刊名:探索与争鸣
中文关键词:税法;宏观调控;房地产税;税收法定;量能课税;
摘要:我国以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成效有限,根源在于税收、税法的内在属性制约调控功能的发挥。避免'绞杀性征税'和对市场配置资源干扰过甚俱为税收的固有意涵,借税收手段实施总量调节和结构调整的力度与向度因之受到束缚。形式层面的税收法定、实质层面的量能课税,进一步限缩调控空间,实际上使税法不再成为宏观调控的合适场域,由此决定宏观调控在税法的规范-目的体系中仅居附属性地位。横向对比,为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市场化手段甚至货币手段,都较税收调控更优。拟开征之房地产税,核心意涵是组织收入及优化税制结构,对其不宜寄予过高的调控预期。
分类号:D922.22[税法]
收录:BDHX:【BDHX2017】;CSSCI:【CSSCI2019_2020】;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