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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     被引量:15

On the imagination to set the principle of adverse alteration prohibition in administrative reconsideration procedure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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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的构想

作者:胡肖华 张坤世

第一作者:胡肖华

机构:[1]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常德415000;[2]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3

卷号:18

期号:6

起止页码:80-85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权利救济;行政复议法;适用规则;中国;

摘要:针对目前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不尽人意的现状,有必要参照司法救济程序和域外的行政救济实践,在我国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行政复议中的不利变更禁止原则有其特定的含义、特征和适用规则;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确立不利变更禁止原则并不违背现行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立法宗旨,也不会冲击依法行政原则,相反,却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权和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功能.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01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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