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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优先权与法律优先之鉴别     被引量:5

Distinguish the Power of Administration Priority and law Prio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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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行政优先权与法律优先之鉴别

作者:张淑芳

第一作者:张淑芳

机构:[1]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上海200062

年份:2004

期号:1

起止页码:9-16

中文期刊名:政治与法律

中文关键词:行政优先权;法治理念;行政法治;行政职权;行政主体;宪政思想;法治理念;调控方式;行政法理论体系;

摘要:行政优先权在我国行政法治层面上包括了行政法关系的单方面性、行政职权的推定正确性和行政主体行政权威等内容;理论层面上则决定了我国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发展脉络,并成为与西方控权性行政法的分水岭;方法论层面上则使平衡论、管理论、服务论有了似乎合理的解释进路.然而,加入WTO以后,行政法的国际化倾向则不能容忍行政权优先于法律.为了理清法律优先的经纬,本文以对比的方式从宪政思想、法治理念、调控方式等方面对行政优先权与法律优先予以分析,并使我们必然对法律优先作出选择.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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