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宝 LSSI:259.661 收藏
秦天宝,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博导,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挂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水利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Chinese Journal of Env... 详细>>
秦天宝,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武汉大学珞珈特聘教授、博导,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挂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水利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秦天宝获得武汉大学法学士、法学硕士;之后在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院留学,2005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中德联合培养)。他于2011年4月~10月在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
武汉大学,法学学士;
武汉大学,法学硕士;
2005年,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
意大利都灵大学欧盟玛丽居里访问学者。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挂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水利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武汉市政府法律顾问、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名古屋议定书》遵约委员会委员、Chinese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和《环境法评论》杂志主编、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长江海商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