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贵翔 LSSI:223.142 收藏
男,生于 1964 年11月,原籍山西省岢岚县。1991年提出“控辩审三方构成的等腰三角结构是诉讼程序的理想形态”的观点,并在以后的研究中把诉讼结构作为分析诉讼程序、证据制度乃至司法制度科学性的主要视角,发表了一系列成果。论文《刑事诉讼对控辩平等的追求》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专著《刑事司法程序正义论》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 ... 详细>>
男,生于 1964 年11月,原籍山西省岢岚县。1991年提出“控辩审三方构成的等腰三角结构是诉讼程序的理想形态”的观点,并在以后的研究中把诉讼结构作为分析诉讼程序、证据制度乃至司法制度科学性的主要视角,发表了一系列成果。论文《刑事诉讼对控辩平等的追求》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一等奖 ;专著《刑事司法程序正义论》获中国法学会优秀成果二等奖。
1986 山西大学 法学 学士;
1989 西南政法学院 法学 硕士;
2005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 博士。
2001至今 复旦大学法学院;2001-2007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2003-2008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兼);1996-2001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副教授、教授;1989-1996 甘肃政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