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祥 LSSI:192.022 收藏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74年2月生,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在德国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在《Natural Resources Forum:A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Journal》、《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国际SSCI 期刊、国内法学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 详细>>
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74年2月生,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博士。在德国出版学术专著一部,在《Natural Resources Forum:A United Nation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Journal》、《法学研究》、《比较法研究》、《法学评论》、《政治与法律》等国际SSCI 期刊、国内法学核心期刊和其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重点人文基地重大招标项目1项,主持和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调研项目多项。
1992—1996年,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政教专业本科,获教育学学士学位;
1996—1999年,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经济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硕士;
2003—2004年,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学习德语;
2004—2008 德国图宾根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博士。
历任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助教(1999)、讲师(2002)、教授(2010,破格)。
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咨询专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专家、重庆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咨询专家、贵州安顺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四川广元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四川广安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达美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