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1986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法学学士;
1989年9月—1992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系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法学硕士;
1992年9月—1995年6月,北京大学法律系刑法学专业,法学博士;
2003年8月—2005年1月,McGill University(加拿大),法学硕士(LL.M.)。
1986年至1989年:在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担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其中于1987年,在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锻炼一年。1995年至199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师。1999年至2000年:澳门立法会议员法律顾问(借调)。1999年至2009年: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7年至今: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2010年至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位委员会:副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科:召集人;北京大学刑事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法治与发展研究院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主任;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双千计划”;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等多个检察院、法院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反洗钱专家委员会:委员;《Journal of Financial Crime》编辑委员会:中方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