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超,男,1980年生,湖北黄冈人,法学博士。
教育背景
1999年9月-2009年6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环境法学)和法学博士学位(民商法学环境民法方向)。
工作履历
2009年进入华侨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2015年8月-2016年1月在台湾地区台北大学法律学院任访问学者。2017年晋升教授。现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党委副书记,华侨大学案例法研究中心主任
社会及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会分会理事;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福建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泉州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泉州市洛江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审判咨询专家;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环保工作咨询组专家;人民网福建频道专家库成员;福建检察官学院兼职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