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永安 LSSI:281.598 收藏
廖永安,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安化人。1990年至1997年就读于湘潭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1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法学哲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马赛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2018年至2019年在教育部挂职担任督导局副局长。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博士生... 详细>>
廖永安,197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安化人。1990年至1997年就读于湘潭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1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法学哲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马赛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2018年至2019年在教育部挂职担任督导局副局长。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第七届和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第二届智库领军人才。长期从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纠纷解决等领域的教学研究,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智慧司法科学理论与司法改革科技支撑技术研究”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含重大项目1项),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30余项。在《求是》《中国法学》《中外法学》《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出版《民事审判权作用范围研究》《民事证据法学的认识论与价值论基础》《中国调解的理念创新与机制重塑》等学术专著10余部,主编《湘潭大学诉讼法文丛》《如何当好调解员丛书》《中国调解研究文丛》等著作教材30余部。作为专家学者受邀参加《民事诉讼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论证。曾荣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法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奖、宝钢优秀教师奖、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等奖励40余项
1990年至1997年就读于湘潭大学,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
2001至2004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至2006年,在中国人民法学哲学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
2010年至2011年在美国马赛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
2018年至2019年在教育部挂职担任督导局副局长。
现任湘潭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