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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详细>>
王江,1980.10.四川乐山人,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英国萨里大学访问学者,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
2004年,重庆大学,法学学士;
2007年,重庆大学,经济法硕士;
2010年,重庆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博士;
2016.8—2017.8,英国萨里大学,国家公派访问学者。
2011.1—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讲师;2013.9—,重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重庆大学法学院能源法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曾任英国萨里大学ERRG客座研究员、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研究中心成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员、中国自然资源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重庆市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