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江西师范大学政法系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3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9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4.07—2001.09 赣南医学院社科系任教(2000年晋升讲师职称);2003.07—至今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任教(2005年晋升副教授职称,2011年晋升教授职称,2015年遴选为法律经济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系副主任、主任等行政职务);2014.10—至今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江西财经大学法治政府研究中心副主任;2009.12—2011.12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2—至今江西财经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财政学博士后研究工作;2016.2—至今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
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3年起至今)、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2014年起至今)、江西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2014年起至今)、江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5年起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彭真民主法制思想研究所特聘研究员(2012年起至今)、中国人民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2014年起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