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全胜 LSSI:271.355 收藏
汪全胜,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方向为立法学、宪政理论、法学理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山东省齐鲁文化英才,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立法学会副会长。先后主持国家社科课题3项,教育部、省社科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横向课题5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CSSCI期刊收录论文近... 详细>>
汪全胜,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党委书记。研究方向为立法学、宪政理论、法学理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山东省齐鲁文化英才,山东省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立法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山东省立法学会副会长。先后主持国家社科课题3项,教育部、省社科等省部级课题10余项,横向课题5项,出版专著7部,发表CSSCI期刊收录论文近100篇,其中《中国行政管理》等权威期刊论文5篇。科研成果获得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3项,三等奖3项,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1988-1995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分别获法学学士与哲学硕士学位; [1]
1999-2002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 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
中国法理学会理事,山东省法理学会副会长,山东大学威海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威海)学术委员会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