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爱民 LSSI:295.261 收藏
齐爱民,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北晋州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市青年委员,重庆大学知识产权管理顾问,重庆大学法律顾问。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科带头人,我国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的开创者之一,信息法学的开创者之一。2008年入选重庆市法学学科带头人,2010年入选重庆市第一批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入选首批国家... 详细>>
齐爱民,男,1970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河北晋州人;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重庆市青年委员,重庆大学知识产权管理顾问,重庆大学法律顾问。重庆大学知识产权法学科带头人,我国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的开创者之一,信息法学的开创者之一。2008年入选重庆市法学学科带头人,2010年入选重庆市第一批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2012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12年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库专家,2013年当选重庆市第二届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 齐爱民教授积极参与相关领域的国际和国内立法。曾作为中国政府代表团专家顾问出席2002年10月14日到18日在维也纳举办的联合国贸法会电子商务工作第40届大会——电子订约公约大会,并做大会发言。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学者稿)的起草工作中,作为专家组成员之一,负责起草第七章;参加我国第一个电子交易条例《广东电子交易条例》的专家鉴定与修改工作;参加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的专家征询工作并出具专家意见;接受商务部邀请,对《APEC隐私权保护原则》提供专家意见。2005年5月应美国商务部邀请为《APEC隐私保护原则》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书面意见。
1989.09—1993.07,武汉大学哲学系获哲学学士学位;
1996.09—1999.07,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硕士学位,并于1999年6月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1999.09—2002.07,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并于2002年6月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2002年11月至2004年11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专题研究知识产权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师从我国现代知识产权法奠基人郑成思先生。。
1993.07—1996.09,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工作;2002.07至2005.07,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广西大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广西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2005.07至今,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知识产权学科带头人。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培训基地学科带头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北京大学)基地专家、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广西高校百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之一、广西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长、广西知识产权学会理事长、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高级咨询官、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北京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兼职)、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兼职)、华中科技大学信息法研究中心主任(兼职)、北京邮电大学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兼职)、西安交通大学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网络与经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兼职)、深圳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兼职)、贵州师范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聘研究员(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