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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 LSSI:314.604 收藏

( 任职于 中国法学会)

吕忠梅,女,汉族,1963年3月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专著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环境法学》等,合著有《流域综合控制: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机制重构》等。曾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入选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中国法学名...   详细>>

个人简介

吕忠梅,女,汉族,1963年3月生,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博士研究生,教授,现任湖北经济学院生态文明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主要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专著有《环境法新视野》、《沟通与协调之途:论公民环境权的民法保护》、《环境法学》等,合著有《流域综合控制: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机制重构》等。曾获国家级科研成果一、二等奖,1999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002年入选中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5年入选中国法学名家,2014年入选中国年度法治人物。

教育背景

1980年09月至1984年07月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法学学士;
1985年09月至1997年07月    武汉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业    法学硕士 ;
1997年09月至2001年01月    武汉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3年08月至1995年12月,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副主任、副教授;
1995年12月至1997年12月,任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副处长、教授;
1997年12月至1999年01月,任中南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
1999年01月至2000年06月,任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
2000年06月至2000年08月,任农工党省委副主委,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教授、博导;
2000年08月至2000年12月,任农工党省委副主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
2000年12月至2002年11月,任农工党省委副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02年11月至2008年06月,任农工党中央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省委副主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其间: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三峡总公司挂职锻炼);
2008年06月至2013年01月,任农工党中央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省委副主委,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2013年01月任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主委、湖北经济学院院长;
2015年06月任湖北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农工党湖北省委员会主委、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2015年09月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2018年03月任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驻会)。
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 

社会及学术兼职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学科带头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环境资源法学术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立法行为研究分会副会长
    中国科协环境法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科技法学会理事、湖北省科技研究会副会长
    湖北省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
    湖北省经团联执行副主席、
    湖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
    湖北省社科联理事、湖北省经济法研究会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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