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海事大学国际航运管理专业毕业;
大连海事大学海事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
吉林大学法学硕士,韩国海洋大学法学博士;
英国牛津大学玛格丽特学院(法学)高级访问学者,剑桥大学圣. 埃德蒙学院(法学)高级访问学者。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法学院短期访问学者
1978-1981,任职于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厦门分公司;自1987年起,在大连海事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行政上历任海事法律系副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法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2000年11月份以后受聘为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法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
大连海事大学兼职教授、上海海事大学客座教授、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兼职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世贸组织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海洋发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律咨询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上海亚太地区海事司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中国船舶代理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