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军辉 LSSI:179.211 收藏
胡军辉,男,法学博士,1976年生,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1998年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2009年法学博士毕业。2008年4月任职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同年被评定为讲师。2009年被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2014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被评定为教授。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 详细>>
胡军辉,男,法学博士,1976年生,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1998年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2009年法学博士毕业。2008年4月任职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同年被评定为讲师。2009年被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2014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被评定为教授。现兼任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秘书长、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湖南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政府投融资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精品课程证据法学主讲教师、法学省级法重点学科秘书、湘潭仲裁委仲裁员、株洲仲裁委仲裁员。2014年列入湖南省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2015年入选湘潭市优秀社科专家库、2015年获评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君泽君科研类优秀教师、2016年获评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指导老师、2016年当选“湖南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2017年入选韶峰学者、2018年入选首批湖南省法律法学专家库专家。
1998年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2006年法律硕士毕业,2009年法学博士毕业。
2008年4月任职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同年被评定为讲师。2009年被评为硕士研究生导师,2010年晋升为副教授,2014年被评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被评定为教授。
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秘书长、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秘书长、湖南省调解理论研究基地副主任、湖南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副主任、湖南省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湖南省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人员、湖南省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湖南省法学会政府投融资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主任、国家级精品课程证据法学主讲教师、法学省级法重点学科秘书、湘潭仲裁委仲裁员、株洲仲裁委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