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宇昕 LSSI:126.024 收藏
( 任职于 南开大学法学院)
浙江湖州人,七零后,兴趣广泛,偏好文科,相信法的公正,所以从地理改学法律,后聚焦于法律史与法律文化。曾研究过美国宪法、苏格兰法,硕士时主攻外国法制史,硕士论文《美国宪法上的联邦制》,主要从联邦与州分权的宪法实践来分析美国的联邦制,博士阶段主攻比较法制史,博士论文《苏格兰法混合特征的形成与分析》,苏格兰法是大陆法与英美法的混合产物,论文主要根据既有的比较法理论框架来探讨这种混合特征的历史形成,分析其... 详细>>
个人简介
浙江湖州人,七零后,兴趣广泛,偏好文科,相信法的公正,所以从地理改学法律,后聚焦于法律史与法律文化。曾研究过美国宪法、苏格兰法,硕士时主攻外国法制史,硕士论文《美国宪法上的联邦制》,主要从联邦与州分权的宪法实践来分析美国的联邦制,博士阶段主攻比较法制史,博士论文《苏格兰法混合特征的形成与分析》,苏格兰法是大陆法与英美法的混合产物,论文主要根据既有的比较法理论框架来探讨这种混合特征的历史形成,分析其内在的要素构造。2012年后转向法律文化比较研究,主要基于黑格尔精神哲学与现代新儒家特别是牟宗三哲学来分析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本质差异,进而寻求在普遍人性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沟通融合。
教育背景
1992-1996杭州大学地理系地理教育专业,1999-200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位,2001-2007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博士,2007-至今南开大学法学院法律史专业教师。
社会及学术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