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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信息公开排除范围的界定     被引量:33

On Definition of Exemption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Publi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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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政府信息公开排除范围的界定

作者:湛中乐 苏宇

第一作者:湛中乐

机构:[1]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年份:2009

期号:4

起止页码:36-44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政府信息公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摘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实践中,排除公开的范围应如何界定,成为整个信息公开法制的关键。为防止排除范围被行政主体滥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它排除公开的范围应得到妥善界定。分析以上排除公开的范围,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概念的内涵进行适度收缩,同时要建立价值衡量的原则、明确排除范围的具体子类型、采用梯次化的概念内涵构造以及保证必要的监督空间等,为实现信息公开的价值而策略性地调整信息公开的排除范围。

分类号:DF3[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8】;CSSCI:【CSSCI2008_200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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