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孔子学院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被引量:1

Study on Several Basic Problems of Confucius Institute Legislation

收藏

中文题名:孔子学院立法若干问题的思考

作者:程雁雷 廖伟伟

第一作者:程雁雷

机构:[1]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年份:2015

卷号:36

期号:2

起止页码:39-44

中文期刊名:法学杂志

中文关键词:孔子学院;立法位阶;法律属性;法律地位;立法框架;

摘要:缺乏立法保障是制约孔子学院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孔子学院立法具有现实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其立法宗旨是保障与规范孔子学院的设立与运行,立法位阶可以是先制定行政法规,条件成熟时上升为法律。其法律规范的构成以公法规范为主体兼顾私法规范,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其法律属性和法律地位成为立法的重点与难点,可借鉴英、德、法、日等国的立法经验,通过立法赋予孔子学院法人资格。立法框架分为总则、主体法、行为法、责任与救济法等部分。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收录:BDHX:【BDHX2014】;CSSCI:【CSSCI2014_2016】;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