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常龙教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 1991年—2004年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工作,期间主审或参加审理重大案件上百起。 2003年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一年。 2004年11月调到山东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任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山东大学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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