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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姣莹 LSSI:63.681 收藏

( 任职于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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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条 记 录,以下是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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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旧兼从轻原则下新旧刑法可以交叉适用被引量:2收藏 分享
作者:曹吴清 陈姣莹
机构: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  2010年16期
关键词:从旧兼从轻原则 刑法 2009年  神经功能 投案自首 宝宝 上海市  被告人
摘要:1992年11月11日14时许,在上海市恒丰路1号官霄大酒店四楼餐厅,被告人肖正根与被害人时宝宝用餐时因琐事发生争执。饭后,双方回至19楼客房区,肖正根一时气愤,冲动下用酒店的水果刀将被害人时宝宝头部捅伤后逃离现场。时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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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医院信息管理员“拉统方”非法收受财物构成受贿罪被引量:1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周嫣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  2014年10期
关键词:国有医院  受贿罪 医院信息 管理员 信息管理人员 国家工作人员  财物 事业单位  
摘要:【裁判要旨】在判断国有医院信息管理人员“拉统方”为医药营销代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时,应当从其职务内容是否具有公务属性来判断其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医疗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对医保数据负有监控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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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空头支票”票据诈骗的理解与认定——以于某某票据诈骗 信用卡诈骗案为例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尹逸斐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空头支票 票据诈骗 理解  认定  
摘要:对票据诈骗罪中“签发空头支票”的厘清和认定,要注意出具空白支票的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实质上等同于“签发空头支票”。以于某某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案为分析视角,对出具空白支票的行为如何定性作辨析。空白支票经行为人授权被害人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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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空白支票骗取财物构成票据诈骗罪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尹逸斐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  2016年32期
关键词:票据诈骗罪 空白支票 他人财物 行为人  空头支票 数额较大 被害人  补记
摘要:空白支票经行为人授权被害人补记,可视为签发行为已经完成。如支票账户中无对应资金,则行为人提供该支票的行为与签发空头支票无异,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应以票据诈骗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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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上交负责保管的充值卡不直接构成贪污罪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李凤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华东政法大学
来源:《法人》  2019年10期
关键词:充值卡 非法占有的目的  依职权  
摘要:近年来,腐败犯罪依然居高不下。其中,贪污罪是我国腐败现象的重要表现之一,成为司法机关所重点打击的职务犯罪。随着社会形势复杂多变、犯罪手段日益多样,导致司法实践中对贪污罪的认定尤其是主观目的上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国家机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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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催收因素造成犯罪时间延后至缓刑考验期内应认定为新罪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  2013年24期
关键词:考验期 犯罪时间 恶意透支  信用卡诈骗罪  如实供述  自动投案  缓刑考验期限 犯罪数额  法律适用问题  
摘要:被判处拘役缓刑的罪犯透支信用卡行为发生在前罪判决前,银行催收条件满足于缓刑考验期内,应认定为新罪,撤销缓刑,将前罪判处的拘役与后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罚,并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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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身份证明将他人车辆抵押得款后又窃回的行为定性研究——以一起诈骗、盗窃案为视角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潘庸鲁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法律适用》  2011年10期
关键词:身份证明 机动车辆 行为定性  伪造 盗窃案 诈骗 抵押 他人  
摘要:2010年4月某日被告人孙某向其亲戚弓某借来一辆七成新的本田牌轿车,并伪造了弓某的身份证、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后,以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藉口,冒充弓某将该车质押给被害人薛某,骗取72000元,孙某还做出还款赎回的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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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他人又窃回的行为性质之辨析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潘庸鲁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公安理论与实践: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1期
关键词:诈骗罪 盗窃罪 善意取得 牵连犯 从一重罪处断  
摘要:被告人孙某借用亲戚弓某的车辆后,通过伪造弓某身份证和机动车证将车质押给被害人薛某,从中骗取7万余元,随后又将车偷回还给弓某。在整个案件中被告人实施了诈骗和盗窃两个行为。在诈骗行为中,根据善意取得原则实际的被害人应是弓某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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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由其他公司垫付后被抽回之行为辨析被引量:0收藏 分享
作者:陈姣莹 潘庸鲁
机构: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  2012年8期
关键词:虚报注册资本罪 股东虚假出资  虚假出资罪 公司发起人 公司登记  行为人  抽逃出资罪 被告人  公司法  垫资
摘要:正【裁判要旨】在行为人不经手资金的情形下由其他公司实施垫资行为并代办法定验资手续,且这种垫资款在公司还未成立前即被抽回,应认定为一种虚假出资行为。另外,由于这种虚假出资行为主要是针对其他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进行的欺骗,而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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